隨著國家提出實施鄉村振興計劃,不少鄉村地區開始著手探索本地產業如何發展,整合鄉村土地資源、引入社會資本參與鄉村建設等等成為鄉村振興發展的重點,而對于鄉村振興過程中新型農村社區的建立,卻相對而言重視程度較輕。然而農村社區關系到村民的生產生活,是影響其生活水平最關鍵的因素之一,因此打造高品質的農村社區至關重要。

什么是農村社區
早在1933年費孝通先生就已經對“社區”做了定義:一種熟人共同體,這種社會生活共同體是由傳統的禮治秩序構成的私人關系網絡,不受政治影響。縱觀國內外學者的觀點,學界對“ 農村社區” 這一概念的界定爭議不大,基本都認為農村社區是農村居民生產生活的利益共同體。

社區建立中容易出現的“坑”
1、認知的問題:農村社區≠農村居住區
農村社區并不只是簡單的承擔居住這一功能,不能簡單的將它視作農村居住區,在建立農村社區時不可以簡單的建立一個安置區。農村社區集成著血緣宗親、居住生活、生產互助、教育互助在內的多種多樣的功能,是一個復雜的功能結合體。建立農村社區,不能簡單的理解為建立村民安置區,需要滿足村民生產生活的需求。特別是那些將土地流轉后失去生產資料的村民,如何保障他們的生產發展是建立農村社區重要環節之一。
2、管理的問題:社區界限與社區自治
農村社區是一個利益共同體,是具有某種互動關系的和共同文化維系力的,在一定領域內相互關聯的人群形成的共同體及其活動區域,它沒有一個具體的界限,不能人為的圈定一個區域或引入一部分人口就認定它是一個社區。社區的居民一定是有共同的意識和利益,有密切交往的人群,他們自行管理這個社群的運作。
3、原有村民的內部關系保護的問題
當重新建立農村社區時,原有的農村內部條件,包括熟人和半熟人社會環境、村民自治傳統、 農村的現實問題等方面都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壞。舉個例子,A和B是鄰居,通過長時間的發展,在生活上互幫互助,在生產上結成了生產共同體,現在因為土地和宅基地流轉出去,分開住進了新建的安置區,原有的生產共同體因土地消失而破裂,生活上因不在是鄰居關系逐漸淡化,原有的熟人社會關系逐漸消失。在建立新的社區時,原有的社區關系破裂,村民的利益重新分配,會導致很多細節問題的出現,影響社區關系。
4、新村民融入社區的問題
隨著鄉村振興的進行,不少原本屬于城市的居民來到鄉村,他們可能是來鄉村工作,當一名鄉村創客,或者是鄉村產業發展的職工,也可能是來鄉村生活,在鄉村居住、養生養老。隨著這些新村民的加入,農村社會關系將變得更加復雜。如何給新村民創造一個良好的人文環境、如何讓新村民快速融入農村社區、如何協調新村民與老村民的關系,等等,都是新村民融入農村社區過程中容易發生的問題。